重庆市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联合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重庆市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联合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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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招)2021041500051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WHCGZG-202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唐家沱-石船)工程PPP项目已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牵头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四号线二期工程:唐家沱站(不含)~石船站,线路主要位于江北区和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串连了唐家沱、鱼复工业园和龙兴工业园。四号线二期线路全长约32.8km,地下段长约21.01km(含铜锣山长达隧道一处,约2.8km)高架段长约11.48km,过渡段105m,全线共设14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2.3km,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10座,全线与四条轨道线路换乘,分别在干坝子站和生基堡与规划8号线换乘,复盛站与规划11号线换乘,普福站与规划14号线换乘。四号线二期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干坝子站和普福站,设石船车辆段1座位于终点站石船站东北侧,占地面积约51.5ha,该车辆段与规划11号线车场共址。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2.3联合体: 本次招标采购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1标项目经理部共同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采购完成后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1标项目经理部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实施履行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7年至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五年内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允许供应商集成包件除外),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1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21年04月21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ztwhwczx306@163.com (电话027-65527913)。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分行,帐号:42001110208053013034。在汇款单上注明:“ 重轨4号线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16:30后汇款请次日8:30后下载)。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本网站(http://www.{wz_now)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同时发布。 4.5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显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线上和线下报价总和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影响定标报价作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9时00分。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7日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开标室(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向前100米)。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逾期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方式: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提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牵头人)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大道598号贵格两江总部城A区5栋3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 锋 电 话:15394142818 电子邮件:ztwhcgwz@163.com
招 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两江大道(中铁电气化局项目部) 联 系人:吴超 电 话:13638397052 电子邮件:3427038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电商操作:樊 驰 027-65527913 联 系 人:刘亚萍 027-65527913 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 号:42001110208053013034 电 话:吴 玥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投标人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的代理费发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寄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站后系统设备2标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1年04月15日
附件1:ZTWHCGZG-2021-002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附件2:投标申请表附件3:物资需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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