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 信息公告
受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1-30053A/1
项目名称: 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
项目预算:壹元(¥1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1、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方100%出资在南宁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在PPP项目协议书规定的运维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权属(所移交资产符合约定的标准且没有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等移交给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2、政府方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进行移交,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不计入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基数。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署《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合作期内由实施机构组织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西乡塘区、兴宁区财政局按考核结果拨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支付给项目公司。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西乡塘区新建5条地下缆线管廊,总长6953.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缆线管廊廊体及其附属构筑物。具体包括新阳路(北大南路-鲁班南路)3366米、衡阳东路(北湖南路-园湖北湖延长线)679.2米、北湖北路(秀厢大道-明秀东路)1346.4米、北湖南路(明秀东路-唐山路)1142米、西耐路(大学路-新阳路)420米。②兴宁区新建3条地下缆线管廊,总长126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缆线管廊廊体及其附属构筑物。具体包括华东路(友爱南路-朝阳路)417米、人民东路(友爱南路-新民路)289米、人民西路(朝阳路-解放路)560米。4、项目总投资24116.19万元,PPP项目建设总投资18614.62万元。由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09.19万元;除项目资本金及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外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提供。资本金在建设期第1、2、3次绩效考核前,按30%、60%、100%比例到位。服务内容:①建成管廊主体共计8219.6米,包括电力(10/110kV)和通信缆线管道,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80232米,1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29860.8米,通讯缆线管道98635.2米。其中,西乡塘区管廊主体6953.6米,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71769米,1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29860.8米,通讯缆线管道81871.2米;兴宁区管廊主体1266米,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8463米,通讯缆线管道16764米;②合同约定的管廊运营和维护、移交服务;③项目投融资。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社会资本方须承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成立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需出资10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490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35%。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在建设期第1、2、3次绩效考核前,按30%、60%、100%比例到位。
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等移交给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7信用记录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3.3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备注:如2020年的审计报告正在审计的,需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正在审计的证明】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申请人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不低于0.6亿元(包括0.6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复印件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1.5亿元(包括1.5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需满足下述a-b条件,具体为:
a.联合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总和不低于0.6亿元(包括0.6亿元),且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1.5亿元(包括1.5亿元)或现金总和不低于1.5亿。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截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复印件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复印件。
4. 联合体特殊要求
(1)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原则上应体现投融资能力和运营优势;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且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持股出资项目公司,每家出资比例不应低于10%并承担融资连带责任,各成员单位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向招标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需满足下述a-b条件,具体为:
a.联合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总和不低于0.6亿元(包括0.6亿元),且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1.5亿元(包括1.5亿元)或现金总和不低于1.5亿。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截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复印件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复印件。
4. 联合体特殊要求
(1)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原则上应体现投融资能力和运营优势;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且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持股出资项目公司,每家出资比例不应低于10%并承担融资连带责任,各成员单位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向招标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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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竞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邓峰 0771-557334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A座11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陆世广
0771-5505162
七、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595777
发布时
间: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