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村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死。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工期要求: 40日历天,资金村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77365.46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6至2021-06-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15 09:30 ,地点为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住建局南邻)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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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谢炉镇蔡庄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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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谢炉镇蔡庄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运河大街建设局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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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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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800
| 邮编:
| 054800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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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庆雨
| 联系人:
| 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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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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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0319 2668
| 电话:
| 031982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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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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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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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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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cg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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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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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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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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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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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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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2360010400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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