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和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原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和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605002)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全面预算的批复》(晋交控财发[2021]12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太原西北环高速公路新村大桥等11座整体箱梁独柱墩桥梁横向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2.5,不满足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为提升独柱墩桥梁横向抗倾覆稳定性,拟采用增设钢盖梁方案对独柱墩桥梁进行改造,预估改造桥墩40个,改造后桥梁横向抗倾覆系数大于2.5,满足规范要求。
太原南环、西北环、罗夏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已多年,桥梁路侧、中央分隔带护栏设施依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94)进行了设计和实施,已不满足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依据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对小店高架桥等78座桥梁护栏设施评估为Ⅱ类的大中桥拟采用带爬坡坎的混凝土护栏、三波形钢护栏、钢横梁组合型护栏等方案进行改造,改造后西北环段桥梁路侧护栏防护等级提升至五(SA)级,南环、罗夏祁段桥梁路侧护栏防护等级提升至六(SS)级,中分带波形梁护栏防护等级均提升至四(SB)级,同时采用聚合物防腐砂浆对混凝土护栏马蹄部位进行修补,采用渗透型环氧封闭底漆、环氧树脂中间漆、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对混凝土护栏迎撞面及顶面整体进行防腐涂装,预估改造混凝土护栏33487.6米、波形梁护栏22368.2米、组合型护栏5398米、防腐涂装(3层漆)61739.97平米、聚合物砂浆修补马蹄部位15476.83平米。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号
| 主要监理内容
| 对应施工标段
| JL1
| 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工程、南环段小店高架桥桥面铺装改造工程、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南环段和西北环段)工程监理服务
| SJSG1
| JL2
| 罗夏祁段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 SJ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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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监理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共计16.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JL1标段和JL2标段)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财务、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2资质要求: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实际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或2019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人社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含道路、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③10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验;
④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5月至今)监理过的工程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7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8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如存在投标人同时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中填报的“合同授予声明”中的中标优先顺序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18时00分至2021年6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4.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7.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351-7876392
地 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行东街66号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51-783986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519103324、150351048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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