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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公司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集中招标 (东河、英买、哈得、轮南、塔中、泽普区块)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公司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集中招标 (东河、英买、哈得、轮南、塔中、泽普区块)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1-06-01
详细内容:

塔里木油田公司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集中招标 (东河、英买、哈得、轮南、塔中、泽普区块)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

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集中招标(东河、英买、哈得、轮南、塔中、泽普区块)

招标编号:ZY21-XJT12-FW1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油气藏涉及碎屑岩油气藏和碳酸盐岩油气藏,流体类型涉及为黑油、干气、凝析气和注入水(气),油、气(注气)、水(注水)井完钻井深在2000-8000m,油藏压力20-70MPa,油层温度90-165℃。部分碳酸盐岩井含硫化氢,最高含量200000ppm以上,气井多数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压最高达到5MPa。

2.2 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生产测井技术服务项目(东河、英买、哈得、轮南、塔中、泽普区块)包含产液(气)剖面、吸水(气)剖面、饱和度测井和工程测井等测试项目。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和克州地区,涉及英买油气开发部、东河油气开发部、泽普油气开发部、塔中油气田开发部、哈得油气开发部、轮南油气开发部所管辖的油、气(注气)、水(注水)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拥有政府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测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扫描件。

3.投标人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测井作业企业资质。

投标人测井队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生产测井作业的队伍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拥有省级单位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须含有Ⅱ类射线装置和V类非密封源使用许可)。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人员配置:人员及资质要求详见《生产测井公司和作业队伍人员资质要求》。

生产测井公司和作业队伍人员资质要求


业务类别

组织机构

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人)

岗位人员要求

人员素质基本要求

持证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要求

资历要求

最低学历

其他要求

(人)

(相关工作年限)

生产测井

1支作业队

≥6

队长

1

≥4年

大专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市局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

操作工程师

(可由队长兼任)

1

≥3年

大专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放射性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放射性知识和防护培训合格证,每个作业小队必须一人持司索指挥证

井口操作组长(班长)

1

≥2年

大专

高中(中专、技校同等学历)现场相关工作累计工作时间5年及以上;初中学历现场相关工作累计工作时间10年及以上

操作工(可兼司机)

≥3

≥1年

大专

公司

≥3

安全负责人

1

≥3年

大专

3年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市局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

技术负责人

1

≥5年

本科

或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相关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市局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

解释员

≥1

≥3年

本科

或大专学历,从事石油类相关工作年限8年以上,至少1名相对固定解释人员

/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拟投入人员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及人员工作经验简历及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0年12月-2021年5月。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持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正反面扫描件。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员有效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证件扫描件,(国家认可培训机构颁发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由省级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操作人员至少1人持国家认可培训机构颁发的司索指挥证扫描件。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市局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测井绞车至少一台(绞车动力45KN及以上、滚筒容量≥7000m);70MPa防硫防喷系统(含防喷器、防喷管、注脂系统等)至少1套;耐温≥150℃的常规测井仪1套;拥有普通电缆(直径≥5.6mm、长度≥7000米、抗拉强度≥20KN)至少1盘,或防硫电缆(直径≥5.6mm、长度≥6000米、抗拉强度≥16.8KN)至少1盘。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测井绞车机动车行驶证、实物照片、铭牌照片、车辆合格证、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证明文件扫描件,使用年限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2)提供电缆实物照片、出厂性能参数报告、使用记录、购置发票扫描件。

(3)提供防喷管、防喷器、注脂系统等设备照片,第三方检测报告,购置发票扫描件。

(4)提供测井仪器台账、实物照片、仪器参数报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6)发票要求购买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备注:如果投标人设备为自产设备,自产防喷器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设备生产资质,其他自造设备提供自产证明。

3.4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有作业井深5000米及以上的生产测井业绩(如产注吸剖面、工程测井及饱和度测井等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明确作业日期、井号、测井项目、作业井深、井口压力等主要指标),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扫描件。

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 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4. 承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我单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正在调查或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0.9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2020年度的动态监测(生产测井类别)承包商年度考核评价为C级且未通过复评估的。

3.10.10投标人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因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60120002021607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22日10时0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邮 编:841000

联系人:刘丹丹

联系人:舍超

电话:0996-2171270

电话:0996-2174148

电子邮件:liudd-tlm@p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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