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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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已经由阿市扶贫办字[20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
2.工程规模:建设污水管网及末端污水处理系统,铺设污水处理管道6500米等附属设施及公共设施,日处理污水300立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LTS2021060173500101001
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
施工图的全过程方案及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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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质等级及范围:①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②施工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3)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本项目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5)投标单位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报送企业信息登记册》。(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缴纳,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开出,银行保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阿勒泰市萨尔胡松乡
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六方广场1栋第1层95室
邮编:
836599
邮编:
836500
联系人:
闫兴龙
联系人:
张晶
电话:
15199530060
电话:
13095016175
传真:
传真:
无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797539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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