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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92号汽油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92号汽油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6-03
详细内容: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大宗物资(92号汽油)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3-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大宗物资(92号汽油)采购 , 招标人为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92号汽油 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项目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300MW+1×600MW机组;招标范围:92号汽油采购 (大约50吨) ,投标方负责92号汽油供货范围内的检验、运输和装卸等项工作;负责提供92号汽油的入厂计量数量及油化验技术资料。本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技术指标的要求。交货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站油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始分批供货,买方通知后3日内按要求量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等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成品油经营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等国有企业或下属公司的授权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5.3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5.6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5.7投标人应与买方签订运输安全协议,运输车辆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

3.2.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6月2日9时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分,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上。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













创新而路277号





二路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154109

邮 编:



电 话:

0468-3692351

电 话:

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箱:

2565149093@qq.com

电子邮箱:

842615125@qq.com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 系 人:

桂先生



                    2021 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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