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排水工程及护坡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6月08日 17:41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棚排水工程及护坡工程项目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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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义县留龙沟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义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 17:4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39.6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3316855 |
采购单位 | 义县留龙沟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义县留龙沟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女士 15641635177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女士 0416-3316855 |
项目概况
大棚排水工程及护坡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S[2021]053
项目名称:大棚排水工程及护坡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履带式挖掘机1m3以内,干砌块石护坡厚度40cm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1年7月2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市政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市政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现场递交至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专用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县留龙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义县留龙沟镇
联系方式:冯女士 1564163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7
联系方式:袁女士 0416-3316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 0416-331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