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6月08日 17:4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康复医院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 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22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
预算金额 | ¥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叶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2241602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康复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环城东路桑园路段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22250012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200号万科中天大厦906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2241623 |
项目概况
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3342
项目编号:441901-2021-03342
项目名称: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央空调更换):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天花改造、旧机拆除、中央空调多联机设备采购和安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0 | 3,00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供应商名称为准】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空调更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空调更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 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供应商名称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获取文件时须出具件。
2.为便于统计,建议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3.供应商需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入库(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确保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建议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省采购系统注册入库。因供应商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已报名成功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日期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康复医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环城东路桑园路段
联系方式:0769-222500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200号万科中天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0769-22241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69-22241602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定稿).pdf 东莞市康复医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