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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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下载《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发送至xuewei@cntcitc.com.cn。(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85213777,报名流程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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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22202100089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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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727600 |
最高限价 | 7276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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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项目的配送、安装、调试及培训,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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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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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成功;(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到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下载《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发送至xuewei@cntcitc.com.cn。(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85213777,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
方式: | 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下载《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发送至xuewei@cntcitc.com.cn。(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85213777,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祥路169号2栋502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祥路169号2栋502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四、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五、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即《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17号)第四条:即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3.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电视塔路二段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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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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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二段12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建林;联系电话:(028) 858-019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7号华尔兹广场B座1802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薛炜;联系电话:18283025235/028-85213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薛炜 |
电话: | 18283025235/028-85213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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