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9,截止日期:2021-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房山区[房山]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民生实事-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项目(第一包)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JXJY-ZB-2021-LL-003-1,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民生实事-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项目(第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金融谷14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ZB-2021-LL-003-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民生实事-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项目(第一包)
预算金额:79.5597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9.5597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市房山区63所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企业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外省市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及拟派项目经理进京备案证明文件(京外企业需提供)。(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按照《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的规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办理进京备案的一级建造师;(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7)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金融谷14号楼3层
方式: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购买文件时还需携带法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线下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21】015号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010915472),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4、本工程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同期办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且已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部署工作要求,请各界招投标参与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招投标工作,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风险。
6、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6号)要求:
1、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之日起,支付供应商资金的时间由30日缩短至15日内;
2、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中小企业不得低于50%;
3、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合同中应约定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的赔偿性条款。
二、其他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8.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部署工作要求,请各界招投标参与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招投标工作,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风险。
9.本项目已于2021年2月18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1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丁建民 010-89359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金融谷14号楼3层
联系方式:梁良 13269778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良
电 话: 13269778343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