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521]CXS[GK]2021034-3)
一、项目编号:[350521]CXS[GK]2021034
二、项目名称:惠安县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521]CXS[GK]2021034-3 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香槟路19号南港科研楼第五层 | 16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521]CXS[GK]2021034-3 包3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3-1 |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1年上半年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及小作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资格采购(二) | 按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按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1 | 项 | 按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168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晓平 (包3) |
评审专家: | 何晓玲,李朝文,叶培英,周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向各合同包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521]CXS[GK]2021034-3 包3 :2520元
收取对象: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
联系方式:13599168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蒋小姐
电话:0595-28679988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