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物院《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系列展览》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SXZB[CS]2021005-1)
一、项目编号:[3500]FJSXZB[CS]2021005
二、项目名称:福建博物院《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系列展览》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FJSXZB[CS]2021005-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博源会展有限公司 | 厦门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5号之二504 | 889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SXZB[CS]2021005-1 包1
福州博源会展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60204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总体设计要求:主题表达准确、鲜明,形式与内容契合紧密;整体格局大气、庄重,细节精致;艺术创意新颖,设计风格明确且具特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布局得当、简洁统一、厚重大气、色彩稳重;各部分的设 计风格既要各具特色,又要相互联系,营造出革命历史陈列的整体文化氛围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材料和工艺选择应合理、经久耐用并符合文物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具有环保性和节能性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889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林 (包1) |
评审专家: | 陆辉,卢国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成交金额100-500万元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万元) 货物采购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SXZB[CS]2021005-1 包1 :13335元
收取对象: 福州博源会展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博物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联系方式:8375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蒋丽
电话:0591-83508520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