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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一中学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第一中学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社会[2021] 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云亭街56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2#教学楼2080平方米及实验楼2660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3.70米的教学综合楼,新建总建筑面积16952.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2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25.49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490.9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719.54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为582.3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89.0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325(日历天),设计部分为20个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7月至2022年6月。
2.2招标范围:南宁市第一中学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工程、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基坑支护、外水外电接入工程、绿色建筑、人防工程、管线迁移、树木移植等附属工程,及施工图设计内容所涉及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8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在建或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EPC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6月10日0时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获取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开标现场输入身份证信息签到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4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5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需预留足够的时间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2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所以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的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收件人:谭志华,电话:0771-2026103。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姓名:
电 话(办公座机号码及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QQ邮箱):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wz_no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网https://www.nnggzy.org.cn、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
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3号楼18楼 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侯工 联 系 人:谭志华、农凤坤
电 话: 0771-2857213 电 话:0771-2026103
传 真 : / 传 真:0771-202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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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网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