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9,截止日期:2021-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科学技术馆机关天津科学技术馆2021年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NDZX-2021-018)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科学技术馆机关 天津科学技术馆2021年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DZX-2021-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科学技术馆2021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ZX-2021-018 项目名称:天津科学技术馆2021年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50 | 150 | 其他服务 | 保安服务1项,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合同期一年(详见附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 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1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各供应商之间须具备《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确定报名供应商为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项目的所有环节,且不能再更换联合体各主体,各联合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名的,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到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并携带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科学技术馆、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且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地提出一次,否则予以拒绝;质疑函应包括的内容具体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30000(叁万元整)。缴纳方式: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民路支行
账户号码:281788110277
注:汇款时必须备注项目编号NDZX-2021-018,并将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nuodazx@163.com,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科学技术馆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号 联系方式:022-28322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联系方式:022-84213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艳杰 电 话:1522207554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附件.docx
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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