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等4项工程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等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188号)文件批复,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1]E04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沿线
2、建设规模:
(1)对青银高速2010年2. 5厘米SAC-10温拌沥青罩面路段路面病害采用铣刨罩面层和上面层,采用6.5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回填的方法进行处治,共计挖补9825平方米。
(2)针对青银高速4厘米AC-13C改性沥青罩面路段的路面纵向裂缝、龟裂等病害现状,并结合钻芯及病害成因分析采用挖补进行处治,共计挖补267956平方米。
(3)对于裂缝宽度较大,并伴有唧浆的横缝,采用高聚物进行注浆,高聚物注浆2550平方米。
(4)存在龟裂、纵缝病害的6座桥面铺装,采用铣刨4厘米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撒布SBS防水黏结层后,重新铺筑4厘米AC-13C改性沥青铺装层,共计1709平方米。
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青银高速公路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交)工、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与本项目监理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职称,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在岗要求: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9 09:00至2021-06-16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定于2021年7月1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确认工作,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1-906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陶涛
| 联系人: | 王丽、杨爽 |
电话: | 0311-89668732
| 电话: | 0311-89681169 |
传真: | 0311-89668732
| 传真: | 0311-8968116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zhongyun@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1560800000547 |
附件:2招标公告附件.docx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