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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FJJH-CG-202104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17:30:00前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qzgzcg.com)下载有关招标文件并获取投标码,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投标人还须于2021年6月18日17:30:00前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资料费:300元。投标人应将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的报名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5905055676(514287316@qq.com)小魏。报名费(300元)交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账号35001656807052527067收款单位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6.3签到、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使用“海易招”软件使用投标码及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
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9:00(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海易招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9:00(北京时间)8.2开标地点: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在线公开开标,同时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设置在线开标会场。9、公告期限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http://www.ccgp.gov.cn/。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服务费交至: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账号:81113010126005251041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本人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技术方面的询问可以以传真的形式提交。13、招标人:泉州官桥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南安市官桥镇联系人:梁伟联系电话:18016616923
14、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泽路泉州市水利水电总公司综合楼5楼联系人:苏海南联系电话:18960289021,传真:0595-2299903715、监督单位:泉州水务集团总工办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95-2228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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