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长丰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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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设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1】21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6 资金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BZ0018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BZ00186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工程(投资约14863.18万元),招标一家第三方检测单位。
2.7 项目投资估算:100万元
2.8 服务期限:24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检测工作从工程开工至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全程跟进。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
2.9 招标范围:水湖镇长丰路、长合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检测范围:所列项目实施时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道路、排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护栏、智能交通、照明、电力排管、路灯照明、绿化等全过程跟踪检测服务,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③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总检测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市政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①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②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试验检测师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总检测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市政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07月02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7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西路265号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0551-6272253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庆媛
电 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7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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