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10:00
上海市崇明区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SHXM-51-20210517-101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崇明区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80天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至少90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88685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8685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21年3月份或2021年3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10:00
投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4楼大屏幕)
注: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须体温正常、凭“绿色随申码”、身份证及口罩,方可进入开标区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电话:021-6969693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17室
联系人:鲍超
电话:021-69696988转8584
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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