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NZC(YC)0017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庆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对大新镇燕鸽村四队农渠砌护工程等66个项目第三方造价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6-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编写中: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现变更为:每个投标人每标段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二、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一至六标段),投标报价中: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①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每下浮10%得2.5分,下浮40%得满分,不足10%按照内差法计算。②根据宁价发【2010】年87号《关于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为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最低下浮率为投标报价。2、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现变更为:1、以宁价发【2010】年87号《关于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为标准。2、每下浮10%得2.5分,下浮40%得满分,不足10%按照内差法计算。3、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三、投标人每标段投标文件须单独提供。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1-06-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25号
联系方式:09516719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话:0951671913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荣牛江燕
电话:0951-6717776
五、附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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