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平安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彭水县平安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现有补遗发布如下: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8综合交易服务费 交易综合服务费的收取:按渝价〔2018〕54号文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全额缴纳(包含招标人缴纳部分)。本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
2、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4条 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现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方式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中,“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可减半。”修改为“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方式二: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中,“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 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可减半。”修改为“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方式三: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中,“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可减半。”修改为“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中,第7条后增加“8.在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查询、公布所有投标人信用状况,汇总并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查询结果,并由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
特此通知,如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5000012021102500107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