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明溪县总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21]FJYS[DY]2021001
2、项目名称:明溪县总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700000 | 否 |
| 700000 | 14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明溪县总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 须随身携带材料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的扫描件),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11-04 08:3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11-09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11-11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11-11 08:30,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明溪县总医院
联系人姓名:卞先生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法:0598-2813120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邓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法:15280719998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11-04
明溪县总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