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农业野生植物大花杓兰(手参、绶草、野罂粟等)原生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农业野生植物大花杓兰(手参、绶草、野罂粟等)原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
详细内容:
|
河北省农业野生植物大花杓兰(手参、绶草、野罂粟等)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三标段
2022-06-17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4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23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06-2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7-08 10:00:00
开标时间:
2022-07-08 10:0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农业野生植物大花杓兰(手参、绶草、野罂粟等)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0】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孤石牧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拨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孤石牧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标段:连接路、日光温室
2.2招标范围:三标段:连接路、日光温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7 09:00至2022-06-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8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孤石牧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塞纳澜湾居住小区7幢1单元11层1-1101室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袁辉
联系人:
蒋雯
电话:
13398664188
电话:
15732172554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11654873@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承德市郊区水泉沟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号:
/
账号:
56020200000001015158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