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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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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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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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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泉州市中心血站
乙方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500]CXZB[GK]2022002
的
泉州市中心血站一次性使用血袋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2-1
A11080199 其他医用材料
其他医用材料
奇天
5000(套)
39.5000
197500
国内
T200ml
无
2-2
A11080199 其他医用材料
其他医用材料
奇天
40000(套)
41.0000
1640000
国内
T300ml
无
2-3
A11080199 其他医用材料
其他医用材料
奇天
16000(套)
41.5000
664000
国内
Q400ml
无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伍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25015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在3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
4.3
交付条件:
全部货物按期到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合同签订后,根据通知分批次到货。每批次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人须提供该批次货物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5%
。
9
、合同有效期
无。
。
10
、违约责任
无。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泉州市中心血站
乙方: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林毅胜
单位负责人:
张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05926650
联系方法:
1306167886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中山广场支行
账号:
账号:
100117031900462129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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