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微重力时移监测支持(二次)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微重力时移监测技术支持(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3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微重力时移监测技术支持,预计工作量4组井,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现对微重力时移监测技术支持服务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微重力时移监测技术支持,预计工作量4组井,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服务内容:提供微重力时移监测技术支持所需设备及技术人员,负责现场资料采集验收、资料处理解释,协助给甲方的解释成果提交和参与措施建议等相关技术支持。
2.3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中油塔里木分公司所属塔里木油田辖区作业点。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1名。
3.2项目解释人员至少2名。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学历、职称等信息)(2)提供从业简历;(2)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至少具备2套微重力时移监测设备,包括2台CG系列/Burris相对重力仪,2台高精度RTK测量仪。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品牌、技术参数,投产年限);(2)设备及设备铭牌的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4.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对应要求的网站截图和承诺书。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0.报名要求:无。
3.11.其他要求:
3.11.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00至2025年05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风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电子交易平台):石露露,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7.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 系 人:吴海欧
电 话:0996-2577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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