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2025年第三批安全生产费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1、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2025年第三批安全生产费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中,包件4:沙良电动脱轨器及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修,第2.2.2.1 设备须符合Q/CR 557-2017 铁路总公司《集控电动脱轨器系统》企业标准,通过铁路局或以上单位技术审查或鉴定,审查或鉴定须为三个及以上铁路局技术评审专家参与。需提供有相关专家评审的证明材料。
现此条款变更为:2.2.2.1设备须符合 Q/CR 557-2017 铁路总公司《集控电动脱轨器系统》企业标准,通过铁路局 或以上单位技术审查或鉴定。需提供有相关专家评审的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2025年第三批安全生产费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中,包件4:沙良电动脱轨器及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修,第3.3.9对于不同编组的列车,制动感度试验减压速度能够控制在10~20KPa/s,制动安定试验减压速度能够控制在25~40KPa/s。投标方投标时提供的路局车辆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评审鉴定材料中需明确此功能。
现此条款变更为:此条款取消。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2025年第三批安全生产费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中,包件4:沙良电动脱轨器及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修,4.2 如投标人为非原设备生产厂家时,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现有设备原生产厂家出具的配件完全兼容性检测报告。
现此条款变更为:4.2如投标人为非原设备生产厂家时,投 标人需提供招标设备原生产厂家出具的配件完全兼容性检测 报告或其他铁路货车车辆段出具的与招标同型号设备的整修运行良好证明,证明须有开具人签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其他内容不变。
内蒙古汇信招标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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