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形成财务应付账款付95%款[支付账期为90日内,付款方式为:承兑或通宝], 5 %余款作为质保金[(支付账期为 365 日,付款方式为:承兑或通宝 ],一年后如无质量异议,付清质保金。
四、技术条款:
出卖人所供产品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无条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如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承担合同总额10 %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无法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需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如不满足买受人提出的交货期要求,出卖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生产交付计划,经沟通协商后的生产交付计划必须确保。出卖人若未按时交付货物的,每延迟一天需承担合同总额0.3 ‰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交货金额的5%。若延迟的天数达到15天,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钢锭锻造后出现质量异议,请出卖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确认,否则合同作退单处理,我方另行采购,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确因出卖人所供产品在使用中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必须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1、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1、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大型红送钢锭通常以出卖人过磅重量计算,如果买受人复磅,磅差按国标执行,磅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以马钢检测中心磅为准,过磅产生费用及损失由出卖人承担;2、钢锭增重范围控制:分两档锭型,1-25t(不含)钢锭超重不高于1.5%且不超过200kg;25t(含)以上钢锭超重不高于1%且不超过300Kg,超出允超范围外的重量的部分,不予结算。3、低于钢锭合同量的,买受人原则上予以拒收,若出卖人出具质量承诺书保证后续使用,经与买受人沟通后可接收货物。如因重量不足造成质量问题,追损参照《锻件类产品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追损依据》。合理损耗之外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出现质量问题,需同意支付锻造费1500元/吨,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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