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关于为[东莞市2025春季家具博览会1号楼Z201-Z250展位项目(结算编制)]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名称:
关于为[东莞市2025春季家具博览会1号楼Z201-Z250展位项目(结算编制)]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1-04
详细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



关于为【东莞市2025春季家具博览会1号楼Z201-Z250展位项目(结算编制)】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5-11-06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东冠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广东冠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2025春季家具博览会1号楼Z201-Z250展位项目(结算编制)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1MA54GYGT92511041390







  • 项目规模



    投资额(¥65,000.00元)







  •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东莞市2025春季家具博览会1号楼Z201-Z250展位项目结算编制。自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取得联系,并勘察现场。否则视中标人弃标处理。我司有权保留追究的权利。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 服务金额



    ¥1,000.00元







  • 金额说明



    1.服务费用:酬金为1000元,具体参考(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再下浮20%计取,项目原计算结果预计不足2000元,约定按五折,即1000元结算。 具体的支付条款按合同约定。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2025-11-06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东冠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11-04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