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单位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单位地址:淮安工业园区智创空间(淮海南路与永济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152379007
单位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人:金伟
联系电话:15996150163
项目联系人:金伟
电话:15996150163
附件:
清风系统审查.pdf
JSZC-320892-HARC-C2025-0015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