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条款 | 修改后招标文件条款 |
一、技术部分评分(A满分18分) |
A4、理赔承诺 医疗费金额10万内(含)不扣除非医保用药,超出医疗费金额10万元以上的部分,人伤非医保及非伤情部分的医疗费扣除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总医疗费的5%;扣除比例≦3%得3分,3%<扣除比例≦4%得2分,4%<扣除比例≦5%得1分。扣除比例高于5%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A4、医疗费理赔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医疗费理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伤非医保及非伤情部分的赔付等),视方案的详细性、便捷性、完整性、可行性、理赔时效、理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B满分32分) |
B7.1、安全检测服务: 投标人应承诺为长乐公交、平潭公交和首邑公交其名下的公交车每年提供费用不低于800元/辆的安全检测服务。每年提供费用800元/辆的安全检测服务得3分,每增加50元/辆加1分,满分5分。承担安全检查服务的修理厂由招标人指定。 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B7.1、安全性能检测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长乐公交、平潭公交和首邑公交其名下的公交车制定不少于4次/年的动力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详尽程度、服务价值,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0-1分。 |
B7.3特殊案件协商理赔额度方案: 投标人应承诺为招标人提供特殊案件协商理赔额度,可归集至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统筹使用的额度每年不低于每年总保费的5%,合同期间,当年的余额如果使用不完,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累计使用。额度为每年总保费的5%得3分,每增加每年总保费的1%加1分,满分5分。如果合同期内未发生特殊案件协商理赔,投标人则不承担此项费用。 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B7.3特殊案件协商理赔额度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特殊案件协商理赔方案,视方案的详细性、便捷性、完整性、可行性、理赔时效、理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0-1分。 |
B7.4、安全投入基金(含安全设备购买): 投标人应承诺为招标人提供安全投入基金(含安全设备购买),根据每年总保费设置提取比例,提取比例为1.5%得3分,提取比例每增加1%加1分,满分5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B7.4、安全保障措施: 为提高科技兴安水平,降低事故风险,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整车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硬件、安全管理制度、专职人员服务等),视方案的详尽程度、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安全措施的维度,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