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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灭火
公告名称:
1556灭火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6-02-09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1556灭火公告内容: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单位1002001556项目自动灭火系统物资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FA00000521739)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1002001556项目自动灭火系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1002001556项目自动灭火系统





2.2项目工期:一个月





2.3项目地址:振华路1号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公示)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乙方在甲方现场对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应在产品验收通过并收到产品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同时,上述预付款自动转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预付款金额-质量保证金)





4.2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支票、转账、6个月期限内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限内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6个月期限内)等金融工具,如需贴现,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如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则在保用期届满且乙方向甲方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质量保证金。





4.4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选填注册资本金、资信、业绩等信息)、推荐理由(说明供应商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等。





六、公示期限





2026年2 月9 日  至 2026年2 月1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浩 





联系地址: 振华路1号          





联系电话: 13776925952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 套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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