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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
公告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6-02-09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公告内容: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 采购/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 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2026年精益咨询机构外聘顾问团队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此项目为精益生产二期项目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现精益生产二期项目目标所需的人工、差旅、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





2.2 交货期/服务期限:自招标方下达订单365个自然日交货。





计划交货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3 交货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2.4 质量标准:





(1)各专业模块的顾问从业经验不得少于8年,其中装备制造行业3年以上;





(2)项目经理从业经验不得少于10年,其中装备制造行业5年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7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1.10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二选一)





R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注:中交一级集采目录物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0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R电子保函(受益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R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需备注招标编号及名称),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其他: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发送到指定邮箱:lifujian@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1)技术咨询报酬由招标方分期支付;(2)以上付款以银行转账支付为主。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R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R其他:保函(注明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并发指定邮箱:lifujian@zpmc.com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4.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18121197153





电子邮件:zhengsaigao@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联 系 人:        李福建           





电    话:      18016480845           





电子邮件:     lifujian@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





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附件6、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技术服務咨询 精益生产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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