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53GX1026001031),招标人为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53GX1026001031
2.3招标范围:现对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选择一家债券承销商(承销团),为采购人提供债券发行承销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
(一)配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设计项目方案、牵头项目执行,负责组织完成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撰写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二)配合完成本次债券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交所要求梳理和准备申报所需资料,与债券审核机构沟通协调等。
(三)按债券的发行要求,负责协调本次评级、监管机构、律所、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四)完成本次债券的销售工作,包括在债券发行认购期间,向投资者推荐所发行的债券,组建承销团队参与债券的承销工作,进行集中建档、集中定价配售,办理登记托管等工作。
(五)债券发行后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审查、协助采购人进行定期/不定期信息披露、付息兑付、持有人会议召开、风险监测与应对等后续管理服务。
(六)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金融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增值服务债发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发债规模:5亿元;
2.5发债期限:不超过5年;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债券本息全部兑付完毕之日止,且持续督导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2.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8最高投标限价:承销费200.00万元;
2.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1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发布公告日为准),至少独立或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成功完成过 2单(含)以上境内公司信用类债券(如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等)的主承销项目;
3.4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以上类似债券发行项目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3.5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09日23时59分至2026年02月 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6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如下:【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 (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①线上获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登录http://
电话:0873-373792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孔云远、何苏恒、李欣蕊、王彦棚
电话:0873-2126789、18187362275、1582522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