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SGSYR-1 | 同时满足: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之一: (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钻探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2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载明服务项目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范围和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如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不包括要求的范围和指标的,不予认定。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 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 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6、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ESGSYR-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岩溶专题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地灾咨询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1)有效的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地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地质(矿产)勘察,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察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察,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岩土钻掘工程专业等专业职称。 5、“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6、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 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ESGSYR-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承担深部岩溶水文、工程地质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成果报告编制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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