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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拔云中心转供电合同公示
未终止
:2026-02-10
正文
正文
楚雄市拔云中心转供电合同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楚雄市拔云中心转供电合同公示采购人为楚雄州楚雄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楚雄市拔云中心设备从建站起因电网公司无法供电需搭用就近设备安装位置的转供电,设备安装位置属于楚雄市拔云中心物业范畴且有且仅有1家供应商。
因该设备搭用转供电时,转供电合同无规范审批流程,为了满足信号覆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搭电时签订了临时转供电协议。
现因公司要求转供电需签订规范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续签的转供电规范合同电价按照原协议电价0.8元/度(含税价)的收费标准向供电方缴纳搭电费。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楚雄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冬云,1337878090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莹,133787191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楚雄州楚雄市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10日
直接采购附件
69.拨云中心室分用电协议(DXSFYNCXCX000380).pdf
2026-02-10 17: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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