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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公告名称:
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11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投[2025]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三香路72号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三香路72号,项目主要包括高标准建设健康体检中心、疫苗储运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公共卫生实训中心等核心功能区,建成后总建筑总面积约22500平方米(以主管部门正式许可文件为准),初步估算建设投资约1.48亿元。设计费估算价328.1696万元。新建建筑总高度≤24M,其中保留建筑约8000平方米,拆除原实验楼及南北楼间平台及部分车库共约115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S3205010304000204001001

姑苏区卫生健康综合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28.1696

9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钢结构、暖通、景观、消防、人防、人防转换预案、智能化、精装修、绿建(含取得标识证书)、标识标牌(含地面地下交通及人防标示)、绿化、基坑围护、临时围挡、BIM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光伏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包括二次深化设计等)、电梯及厨房设备配套、电力土建设计、改造加固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碳排放设计(含评估)、配合医疗专项设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计工作。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4、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包含4家和6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7、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2-11 09:002026-02-28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3-13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玉山路145

址:

苏州市金门路12992号楼518

编:


编:


联 系 人:

邵晓琪

系 人:

李庆春

话:

0512-65308762

话:

0512-65954780-810

真: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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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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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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