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根据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6174[2026]00117,预算品目:采购包1: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包2:A0232030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行业类别:工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监督电话:028-61882648。最高限价:采购包1:47万元,采购包2: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