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2月13日发布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
项目名称: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60
60
档案管理服务
完成2026年度新增诉讼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数量预计约450万页,具体数量按实加工量结算。扫描档案内容、质量、进度按照要求执行,加工的成品数据通过移动硬盘和光盘备份各一套;新增诉讼档案数据挂接至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中并装订卷宗;对立案庭产生的立案卷宗进行同步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并进行编页,挂接至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中并装订案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