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YJT-CG-2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96.486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包括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西配楼、主广场、副广场四个区域,涉及面积共计18.5万㎡。主要采购内容为:1、细水雾控制系统改造:对天津站枢纽区域设备保护区共计88处细水雾灭火控制盘的整体更换安装及附属部件更换安装。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进行调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信息均与现场实际相对应。2、气灭系统改造:前广场气体灭火系统于2008年投入使用,现场涉及22处防火保护区,共计49套紧急启停控制装置,现场紧急启停控制装置仅存在启停控制功能,无手自动转换功能,且通过模块直接接入FAS主机;本次对现场原有49套紧急启停装置进行更新改造,增加手自动功能;对此22处保护区新增22套气体灭火控制盘及附属部件进行更新改造;新设备安装前,应针对现场出具有效的设计图纸,现场施工完毕后,出具最终有效竣工图;按照设计图纸对现场设备安装后进行调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信息均与现场实际相对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五)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