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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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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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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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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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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8225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T-2026ZB-005项目名称: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0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请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后联系代理公司审核报名资料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开评标室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地址:兴庆区文化东街39号联系人:李长安 联系方式:1999538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项目联系人:薛龙飞联系方式:15509681805 代理机构: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 变更公告:
本公告没有变更公告!
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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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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