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创新书院】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公告名称:
【创新书院】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6-03-06
详细内容: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项目良好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华〔2025〕11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的通知》规定,决定对2025年大创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度立项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2025年大创立项项目按照计划对项目研究过程、研究数据及研究结果情况;项目成员分工及工作量情况;项目创新点及阶段成果、教师指导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3月6日~3月11日)。项目组负责人梳理预立项以来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整理开展项目研究的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语言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或视频说明等。





(二)学院组织检查(3月12日~3月21日)。各学院认真开展对本学院202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评审,于3月21日前完成项目检查、按成绩高底排序,并予以公示。





(三)学校检查(3月22日-3月29日)。学校根据各学院检查结果,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划拨相应经费。





四、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12日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将排序后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5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及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创新书院,电子版按项目建立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命名后,按学院发至hqcxsy@。





五、结果运用





创新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所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按合格和不合格给出审核认定。





项目评审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项目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继续进行项目研究,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资格。





请各学院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大创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并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各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大创项目的研究工作。对于未能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的学生及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指导职责的指导教师,学院要及时警示。确保大创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电子版)





1.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5年大创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创新书院





2026年3月6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