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询比方式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小龙潭矿务局露天矿资源开发优化及排土方案调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司拟于近期对小龙潭矿务局露天矿资源开发优化及排土方案调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现以询比低价采购的方式开展本次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小龙潭矿务局承担着改善云南省煤炭紧缺状况、提高电煤保障能力、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任。但矿山发展面临小龙潭露天矿即将开采完、边坡安全风险大、排土成本高、排土空间不足、矿邻矛盾突出等诸多挑战。为此,小龙潭矿务局拟开展露天矿资源开发优化及排土方案调整项目,通过露天矿开采境界优化增加两矿服务年限,调整排土方案降低边坡风险,解决排土成本高、空间不足等问题,减少矿区开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内容。一是对两露天矿原设计边坡重新验算,优化两露天矿开采境界,维持小龙潭露天矿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布沼坝露天煤矿生产能力1300万吨/年,通过境界优化调整增加服务年限。二是排土方式由外排转为内排,将露天开采的剥离土方就近排弃在已开挖的矿坑中,不再通过外运排弃到距离较远的外排土场,最终合计减少外排土量约2.1亿立方米。三是新建采场剥离运输道路、跨江大桥等相应配套设施。
(三)项目选址。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小龙潭露天矿、布沼坝露天矿。
(四)投资估算。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43447.51万元。
二、项目评审要求
(一)审查原则
审查工作要遵循“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和方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查,提出完整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评审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评审质量和效率,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二)审查要求
中介机构需严格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靠”的原则,严格按照《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炭工业露天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准(MT/T 1152-2011)》、《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2015)、《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设计标准》(GB 51289-2018)、《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21-2012)等相关规范规程要求,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可研编制依据(选用的规范、规程、标准、资料等)是否恰当和有效。
2.建设方案和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
3.可行性研究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4.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5.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设备参数与配置的合理性。
6.分专业审查可研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可研方案提出优化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7.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8.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和进度的合理性,确定工程工期。
9.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案、估算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提出可研估算的建议和意见。
10.总体评价本阶段的可研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技术经济性,评价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11.评审时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会议,并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初稿,被评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审意见。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评审专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专业应包括露天采矿(不少于2人)、地质(边坡)、总图运输、技经等煤矿相关专业,需提供拟聘请专家名单。
(三)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3个咨询类业绩(业绩范围为: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或其他评审,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
(四)服务成果要求:评审机构应按时限要求完成评审工作后,提供正式盖章版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采购为询比最低价采购,参与报价单位需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评审费用为包干价(含现场踏勘差旅、食宿、管理、利润、税费等一切与该项目评审有关的费用)。
(二)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及其他非委托人的原因而引起的成本费用改变,报价一律不予调整。
(三)本次报价为含税价,结算费用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评审过程中如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评委将结合响应单位材料中的评审方案及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比推荐。
五、请贵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五)提供2023年至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如还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
(六)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内容须能体现类似业绩指标要求。
(七)针对本项目的审查方案(包括不限于人员配备、评审程序、技术保证措施、评审质量控制措施、审查计划、服务承诺等内容)。
六、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6年3月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并将确认函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yu@。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确函至指定邮箱者,不得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已提交报价资料的视为无效。
七、询比文件提交要求
(一)装订要求:报价文件按照第五条相关要求用A4幅面出版,竖向左侧装订,报价材料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装订应牢固,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购人对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
(二)本次报价资料按以上装订要求密封好后于2026年3月12日17:00时前将纸质材料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我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源大厦22层。联系人:陈雨;联系电话:18988270885。
(三)以上材料统一放至一个信封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本次评审以所报密封资料为依据;未密封的报价资料视同无效报价。
(四)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询比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附件:(报名者请按以下格式要求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确认)
询比参与确认函
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关于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小龙潭矿务局露天矿资源开发优化及排土方案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公告已知悉,我单位将按公告要求参加贵公司此项采购活动,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我单位对服务期间知悉的涉及采购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商业机密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2.我单位不属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XX单位
(单位盖章)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