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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江苏省]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06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项目编号GCXM-202602280001采购方式公告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郭亮联系人电话13739129616标段信息【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标段名称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标段编号GCXM-202602280001-01公告正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CXM-2026022800011招标条件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的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2.1.2最高限价:854615.01元。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2招标范围:赣榆区海头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北朱皋线改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9月至2026年0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8)投标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至 2026年03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5.3 电子招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电子招投标说明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10.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名称: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地址:赣榆区海头镇驻地联系方式:郭亮电话:137391296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第133-138号联系方式:尹工电话:183606407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其他要求:  其他事项说明   项目最新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6-03-06 10: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3-13 23:59:59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6-03-15 18:00:00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6-03-15 18: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8 14:30:00开标时间2026-03-18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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