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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公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3)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中: 已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在读证明原件(须包含就读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以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学校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学校分不同岗位组织5或7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开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招聘岗位及面试内容
(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海南师范大学支付。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师范大学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由海南师范大学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到手续完成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轮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报名要求与考试招聘程序相同。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6年3月30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可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资格复审。 (1)准考证采用现场发放方式。考生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核验原件并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中: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在读证明原件(须包含就读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以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与形式。 (1)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考核公告并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学校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学校分不同岗位组织5或7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开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招聘岗位及面试内容
(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与考试招聘程序相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学校督查督导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5883513 2.学校监督或投诉邮箱:hsddb@ 3.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22302 4.海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老师、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8166 电子邮箱:hs2026zp@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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