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4】1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999.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325.71万元,建设规模:本次项目拟建设一栋康复楼,总建筑面积9300m2,其中地上5500平米,地下3800平米。建筑高度32.7m。建筑主体地上6层,地下2层。设置床位72张,并建设医院配套设备、设施等。海绵城市设计:通过下凹绿地、透水铺装对雨水进行渗透、滞蓄,以满足雨水控制的要求。建设地点:唐山丰润区新城道南侧、滨河北道北侧,浭阳辰苑小区东侧丰润区中医医院新址院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地上 6 层、地下 2 层康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93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00 ㎡,地下建筑面积 3800㎡。设置床位72张,并建设医院配套设备、设施等,海绵城市设计:通过下凹绿地、透水铺装对雨水进行渗透、滞蓄,以满足雨水控制的要求。唐山市丰润区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 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054.5万元 。
2.3计划工期:7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换证后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6000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 加 投 标 时 投 标 人 及 联 合 体 各 方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face="宋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face="宋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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