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目标:为确保各区域内电梯的正常运行。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维修保养规范DB51/T2239-2016》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2)委派的维保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项目代号为:T)》,提供电梯维保服务,负责电梯的巡检、故障抢修、困人解救、运行保障等工作。
(3)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负责协调开展电梯相关年检工作,并最终获得电梯年检合格报告,相关费用由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负责。
(4)维修保养方式:半包形式,本采购范围内项目的电梯设备/部件故障需维修(更换)的,单个设备/部件的材料费不含税价格在RMB1000元(含)以下的,由服务单位免费更换。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维保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2)为确保电梯设备维护质量,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每次安排2名固定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项目负责人(维保监督)至少每月一次到项目回访,核实维保人员工作实施情况。
(3)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维护、保养、维修后的设备需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要求。服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润滑油和清洁材料。
(4)例行保养:应答人保证保养的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的保养频率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维护设备的各类部件。具体的保养内容按照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系统制定的任务清单实施保养及结合本项目电梯设备的配置执行;服务单位提供的保养任务清单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5)保养时间:周一至周五的17:00至次日的06:00时及周六、周日全天,此期间的保养工作应保证能正常使用的电梯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6)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服务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
(7)服务单位须提供不少于两个应急报修电话号码,服务单位应于收到报修通知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对我方发出的抢修要求进行响应,并派人到达现场处理。
(8)服务单位每月向我方提交上月维保记录单,并汇总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故障情况,形成电梯运行书面报告交我方存档。
(9)对于我方报修的电梯故障,当日不能维修完毕恢复其正常使用的,服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说明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单台电梯相同故障原因导致停梯每月累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自然日。
(10)服务单位根据我方需求指导我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向我方提供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每季度对我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培训,培训记录交我方备案。
(11)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每年按照有关电梯安全标准检测所有设备的安全,积极协调推进电梯相关部件年检工作,并最终取得年检合格报告。
(12)当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接到我方通知时,服务单位人员应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我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13)服务单位须指派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项目代号为:T)》的技术人员,为天府机场货站提供电梯运行保障服务,负责电梯的日常巡视、故障抢修、困人解救、运行保障等工作。
(14)服务单位更换或修理的设备/部件须为电梯厂家原厂生产。
4.交付或实施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常乐一段32号、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四路11号、成都市双流区机场北三路3号、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燕杨路500号、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骏业大道5号。
5.验收标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维修保养规范DB51/T2239-2016》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厂家制定的维护规程、电梯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