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兴华街银利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037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成)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暨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开源国际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建八局昀达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成)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广东铭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景森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粤昊建筑有限公司 |
通过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3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罗工
- 联系电话:020-8722692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 日期: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