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等
J、保修单等其它必须材料
10、验收
10.1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10.2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买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若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经过海关提货的证明资料;
10.3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10.4验收期限自标的物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一个月后,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四、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制作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服务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相关专业人员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7)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8)设备配置清单表(后附格式);
(9)设备备品配件清单表(后附格式);
(10)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11)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设备如属国家强制医疗器械管理类必须提供,如不属于国家医疗器械强制管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开标现场由询价小组评定);
(1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4)设备的主要配件价格;
(15)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16)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违约责任承诺(后附格式);
(1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18)所响应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如彩页中不能体现该产品的技术参数,需提供厂方出具的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等供采购方评判,否则视为未对采购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19)响应单位情况表;
(20)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22)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23)其它优惠承诺;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1年4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及其他费用(含现场监管、监造、设计联络及系统深化设计、培训设备保养及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等);医院平台各系统(如HIS系统、LIS系统)的接口费用;与现有设备对接费用等。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由乙方进行勾选)
A、□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的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A、B)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90%,余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B、□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甲方支付预付款的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A、B)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90%,余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C、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2、履约保证金:
2.1、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甲方支付预付款的,则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2、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中标人需补足。
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后由保证收取单位(采购人)全额退回。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