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二期,已由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32-59-03-380158】FGQB-0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企业自筹,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规模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兴物一路。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39737.05万元,其中工程费:35107.45万元 (其中土建概算金额约为21600万元,设备安装、水电安装等概算金额约为13507.45万元。);包括浅圆仓20万吨及提升设施、输送栈桥设施,道路及水电管网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20万吨浅圆仓(内径25米),道路及水电管网等附属设施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阶段(2年)的监理服务,包括土建、MEC(机械设备、电气、控制)、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不限于)的全部监理工作。
2.5计划工期要求:预计时间2021年6月-2022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已招标人发布指令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两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3.2.1:监理综合资质;
3.2.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3.3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