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农业部南京设计院
通过
2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番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成)广州市从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302621771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360397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520号
招标人名称: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06月17日附件: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名).pdf
|